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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支神笔闯红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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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章:铅笔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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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在告别知县叶名溯后,叶霆坐着荣国府的马车回去。

    此时在马车中,叶霆想到了刚才的叶名溯,他发现这一位县太爷,对自己是很欣赏,很有好感的。所以先前的事情,对方应该是特意出来为自己正名的。

    不让自己身上有污名。免得影响了明天的考试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,这让叶霆心生感激之情。

    不过,他转而又是想到了那一个女人,顿时是心里幽幽叹了一声。自己刚才救了对方,但不日,对方却要背着不贞的名声死去。这让他是心中很是歉意。

    因为他知道,在这古代的女人中,绝大部份人,都是视名节,比生命还要重要的。

    有道是贞烈牌坊下,多哭泣的女鬼。如果刚才那一个女人可以选择的话,她肯定不希望自己救了她,而是希望让她清清白白的死去,留下一世的贞洁烈女名声。

    毕竟她都已经心生死志了,自然是死亡,已没有那么令人害怕的了,但是死后,名声不好,那不但连累自已,更是连累娘家,还有女儿。这就非常让她痛苦了。

    所以古代的女人在寻死的时候,男人最好别救。因为这不是在救她,而是在害她。

    道理虽然看着荒唐,但有些时候,社会就是这么的操蛋。事实就是这么的冷酷了。

    “抱歉了,如果你死了,日后我会找到你女儿,好好的照顾她,算是弥补我心里的一丝歉意吧。”虽然说,那一个女人,因为被叶霆救了,从而会背负不洁的名声死去,但是对于这事,叶霆也不再想插手了,却是没有必要。

    毕竟他之前是出自于好心去救她的,自然这愧疚没有多浓。所以她哪怕是再死一次,也不关他什么事情的。

    反而是,他如果再一次的多管闲事,那就圣母了。更何况,人家还未必愿意接受。更没有一个好的方案能够解决这个中的真正问题。

    毕竟叶霆能够让她丈夫不介意,能够让四周的人,不传出流言蜚语吗?

    不能,他改变不了人心,也改变不了这该死的封建礼教,更改变不了那一个女人的丈夫,对方的思维。

    自然这是一个死结了,最后在这死结中,那一个女人就成了一个可悲的牺牲者,背负着不洁的骂名去死。

    总之,这事主要的原因,它压根不在叶霆身上,却是世人的冷眼闲语,还有那封建礼教,以及她那一个容不下她的丈夫要她去死。这关叶霆啥事呢?

    说白了,这家家有一本难念的经,他凭怎么管那么多的?有资格管吗。

    别说他了,就是皇帝老儿,也管不了。

    像刚才,他救人命没有得到夸赞,反而是差点惹了一身的骚,这才恶心呢。就像后世,救老人没有得到感恩,却是救人者被告,被敲诈,连法官都说,不是你撞的,你干嘛扶?

    一句话:不管是在古代,还是在后世,好人确实难做啊。

    古今皆同。

    “唉……”摇摇头,叶霆想到这里,他是完全把那一个女人的事情放下了,心里的愧疚也是渐渐消失了。

    “见过世叔……”一个时辰后,在临近中午时,这会儿叶霆来到了贾政的书房中,在拜见贾政。

    “霆哥儿,中了。”贾政看到叶霆,他满脸高兴的笑道。

    “前二十名。内圈……”叶霆点点头笑着说。

    “好,我就知道你会中榜的。”贾政欣慰的大笑开来,他比叶霆还要有信心。

    随即他脸色严肃的拿出一篇文章问:“霆哥儿,你是怎么时候,练的这一手好书法的?”

    叶霆读书识字的时间,在贾政所知的时间中,顶多是大半年,连一年都没有。所以你悟性好,读书有灵性,能够只读了大半年,就考中童生,这也就算了,勉强说的过去。

    可是书法这种技能,你没有长年累月的苦练,绝对不可能。然而叶霆不但是练了一手好书法,更是自创一派。那么这就非常不可思议了,让贾政惊叹之余,也是深深的不安与怀疑着。

    “回世叔,这书法确实是我自创的,而且我还自创了另一种书法,不过比不上这种书法。”叶霆听到贾政的话,他不慌不忙,脸上镇定自若,从容淡定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还有另一种的书法……”贾政震惊的站起来,满脸目瞪口呆的看着叶霆。

    叶霆点点头道:“是的,那一天,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,就突然间如有神助的领悟了书法的奥妙,然后就创造出了两种不同的书法来,但前一种更漂亮,更成熟,后一种就比较普通了,所以世叔,你想看,我可以演示一下给你瞧瞧不。”

    “好……”贾政回过神来,随即他目光深深的看了一眼叶霆说道。

    “那世叔,你跟我来……”下一时刻,叶霆邀请道。

    对此贾政虽然满心的疑惑,但仍然是跟着叶霆一起走出去。

    之后,叶霆与贾政在荣国府的厨房中,拿到了一些木头烧成的炭,再是用小刀把它削成了一支的铅笔。

    而当时,贾政是满脸疑惑的站在旁边看着,但他并没有插嘴,却是任由叶霆驰为。

    “世叔,我把它叫做铅笔……”半晌后,此刻叶霆与贾政回到了书房中,只见这时,叶霆是拿着一张纸,把铅笔身包裹起来,只留下笔尖露出来,再是坐在椅子上,他用铅笔开始于白纸上写着一些细细,小小的字体。

    就见这些字,它们细如米粒,但是它每一个的字都是清晰可见,而且它的字体,确实是一种贾政没有见过,也不是叶霆已经展露的那一种书法,完全是另一种简便的写法。

    “世叔你看,这一种的字体,它主要是简单,方便,用纸少,哪怕是没有墨水,都可以写的……”叶霆写了几十个字后,这会儿他站起来,恭敬的说道。

    旁边贾政默然无语,目光怔神的看着那纸上它细小的文字,一时间是心里复杂不已,同时他心里再一次的出现一个心思,那就是:你为何不是我的儿子呢。如果你是我儿子,哪怕是让我现在去死,也是瞑目了。

    不知何时,叶霆的身影已经离开了,但书房中,这时贾政仍然是手中拿着那一支的铅笔,在观察,在试着写字。不过,别看刚才叶霆写的那么容易,字体那么好看,好像已经千锤百练了。但是当他拿着这铅笔在写字的时候,完全不是那么回事。

    他感觉,好难啊。完全把握不住。

    “霆哥儿,如果你是我的儿子就好了,到时千百年后,历史上也是会记载,我荣国府贾家,我贾政也是生出了一个像王羲之般的书圣,可惜了……”在贾政试了半天的铅笔后,最后放弃了。因为他知道,自己没有那一个天赋学会铅笔体,但是,当他想到叶霆才十四岁,就已经掌握了两种世上没有的书法与字体后,就心里又是感慨万分的自语道。

    “对了,霆哥儿今年十四岁了……”突然,他似乎想到了什么,随即就站起来沉吟了一会儿,再是走出书房去。

    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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